發布時間:2022.04.19發布者:建設智慧工地
一、把人從問題中分離出來
我們不應該犯“把問題歸咎于人”的錯誤。人類習慣于把人的行為歸因于他們的人格,而非他們所處的環境。
如果你看到父母在街上對孩子大喊大叫,你會把這看成他們攻擊性人格的一種表現。但事實可能是孩子剛才跑到了街上,差點被撞倒了,父母此時生氣地大聲叫喊,只是對他們剛才所受驚嚇的反應,他們平常并不會向孩子提高嗓門。
我們在解釋他人行為時的這種錯誤是根深蒂固的,以至于我們對此毫無知覺。心理學家稱之為“基本歸因錯誤”。這也解釋了為什么團隊中的問題經常被錯誤地歸因于“個性沖突”。也正因為如此,我們才應該把要點放在引起沖突的問題上,對問題要強硬,對人要溫柔。
二、關注利益而不是立場
試想這樣一個場景:兩個女孩兒正在爭奪碗里結尾一個橙子,一般情況下,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是將橙子一分兩半。接下來,女孩兒A用半個橙子擠出了半杯橙汁飲料,把殘渣扔掉了。女孩兒B則剝下自己得到的那一半橙子的果皮,用來盛放她剛剛做好的蛋糕,她同樣把剩下的殘渣扔到垃圾桶里。
現在清楚了,她們本來都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全部,然而,我們的“解決辦法”卻使得她們都只得到了一半。如果我愿意多花一點時間找出她們的真實目的,而不僅僅是表面立場(“我想要這個橙子”“不行,我也想要”)的話,她們就可以各取所需,也不會有任何浪費了。
同樣,在團隊沖突中,我們應該弄清楚雙方的潛在利益或需要到底是什么,而不是把要點放在既定立場上。
三、尋找共贏的解決方法
當你身處沖突時,如果你試圖找到符合雙方利益的解決方案,你的談判和解決沖突的能力就會大大提高。這是一個發揮你的創造力的大好機會,想出滿足甚至超出沖突雙方所求的解決方案是之后的事情。
確定沖突雙方的基本訴求是什么(而不是他們所表達的相互對立的立場),因為當一個人試圖達成目標的努力被另一個人阻礙時,沖突才會發生。
四、堅持客觀標準,而不是通過個人意愿來決定結果,這樣才能確保談判達成公平的結論。
如果團隊成員在工作量上有沖突,那就先試著尋找一種評估方法,來表明解決方案是公平的。
例如,如果一個教學團隊中的兩名成員在教學時間的分配上有沖突(諸如輔導學生的時間和班級的規模),那就制定一個標準,設定一系列參數,之后確保兩人的工作強度在這一標準下基本達到平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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